消防排烟风管的设置及耐火极限应符合下列规定,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。
1)设备通风系统应采用管道排烟系统,且不应采用土建工程风管。
2)排烟管道应采用难燃原材料制做且内腔应光洁。
3)当排烟管道内腔为金属材料时,管道设计方案风力不应超过20m/s;当排烟管道内腔为非金属材料时,管道设计方案风力不应超过15m/s;
4)排烟管道以及联接构件理应能在280℃时维持30min确保其构造一致性。
5)纵向设置的排烟管道应设置在单独的管道管井,排烟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.50h,当确实有艰难时,未设置在管道管井或与别的管道共用管道井的排风管道,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.00h;
6)水准设置的排烟管道应设置在装修吊顶内,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.50h;当确实有艰难时,可立即设置在房间内,但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.00h。
7)设置在过道位置装修吊顶内的排烟管道,及其穿越重生疏散出口的排烟管道,其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.00h,但机器设备住房和车库的排烟管道耐火极限并不小于0.50h。
8)当装修吊顶内有易燃物时,装修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难燃材料开展隔热保温,并应与易燃物维持不小于150mm的间距。
9)设置排烟管道的管道井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.00h的隔断墙与邻近地区隔开;当墙壁务必设置维修门时,应采用乙级防火门。
10)送风管道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.50h,当送风管道超越疏散出口时,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.50h。